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解读
为做好2024年全省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省教育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今年中招考试时间为6月22日-24日,考试报名及志愿填报均在网上进行,各地分配生的比例不低于50%。禁止跨区域分配指标,严肃招生纪律。中招录取工作全省统一集中进行,7月12日开始录取工作,8月20日前全省普通高中各批次录取工作结束。
根据《通知》要求,就大家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解读如下:
一、中招考试怎么进行,各科如何考?
我省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招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各地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统一制定本辖区的考试招生工作方案,负责考务、阅卷和录取工作。
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生物、地理学科为初中二年级考试科目,成绩原则上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其中D等不超过5%,具体等级划分比例和使用办法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制定。
二、中招考试命题的方向是什么?
各学科命题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要求,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突出对学科主干知识和学科素养的考查,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发展素质教育。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时事政治命题范围为“考查2023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24年1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初中)》,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
三、考生如何报名?
今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的报名方式统一实行网上报名。中招报名工作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生通过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信息服务平台 (http://gzzs.jyt.henan.gov.cn,)进行志愿填报。
四、考试时间如何安排,分值如何划定?
今年中招考试时间为6月22日—24日。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和分值如下:
日 期 | 时 间 | 科目 | 分值 | 备 注 | ||
6月22日 | 上午 | 8:20—10:20 | 120分钟 | 语文 | 120 | |
11:10—12:00 | 50分钟 | 历史 | 50 |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 ||
下午 | 15:00—16:00 | 60分钟 | 物理 | 70 | ||
16:50—17:40 | 50分钟 | 化学 | 50 | |||
6月23日 | 上午 | 8:20—10:00 | 100分钟 | 数学 | 120 | |
10:50—11:50 | 60分钟 | 道德与法治 | 70 |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 ||
下午 | 15:00—16:40 | 100分钟 | 英语 | 120 | 笔试100分,听力20分。 | |
6月24日 | 上午 | 9:00-9:50 | 50分钟 | 生物 | 卷面分值各为50分,考试对象为初中二年级学生,成绩以等级呈现。 | |
10:40-11:30 | 50分钟 | 地理 |
五、体育考试和实验操作考试如何赋分?
今年,我省将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纳入中招统一管理。体育考试按照各地中招体育考试方案组织实施,按总分10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照满分3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以上测评和考试工作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我省要求,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以初中学校为主实施,体现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六、普通高中如何录取,主要依据是什么?
我省的普通高中录取将全部在“高中招生平台”上进行,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实行网上统一录取,未参加中招考试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
各地新审批学校需在全国学校(机构)代码管理信息系统中获得学校标识码,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后方可招生。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普通高中学位和招生计划数量,合理划定分市、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七、招生录取工作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7月12-13日,省提前批集中录取。
7月15-30日,市提前批、普通批次录取。
8月3日—6日,全省统一集中补录。
8月20日前全省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结束。
录取期间,每一批次录取结束后48小时,考生可登陆“高中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
八、分配生占招生计划的比例是多少?
我省将逐步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的比例,各地分配生的比例要不低于50%,并逐步加大分配指标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学校倾斜的力度,禁止跨区域分配指标。各地可积极探索辖区内普通高中开展联合招生试点工作,按生源成绩平行分配到各校,逐步形成普通高中公平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各普通高中的办学积极性,深化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中招考试成绩对各市、县、学校及学生进行排队或公布名次,严禁给初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
九、坚持属地招生政策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地处县域的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省辖市市区的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区或若干城区范围内招生,具体招生范围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确定。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厅直属高中按所在地政策进行招生,录取名单经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备案。除省教育厅批准的面向全省招生的提前批类型班外,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区域招生。
十、严控中招政策性加分
除省定加分项目或授权省辖市确定的加分项目(如高层次人才子女加分项目,仅适用于本地)外,各地不得自行增加加分项目。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有关部门须向教育行政部门或考生出具有效的加分证明材料。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各地要严格审查加分照顾对象的资格,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
十一、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
各地要落实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中招升学考试政策,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要求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能够在流入地参加中考。
十二、如何规范招生管理,维护招生秩序?
一是严肃招生纪律。各地要严格执行河南省中招考试方案,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任何地方不得擅自增减考试科目和学科考试分数。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掐尖”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名义掐尖招生;严禁通过集团化办学变相抢挖、签约、圈占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二是严格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利。各地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要求,开齐、开足义务教育课程,严禁提前结业备考。要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努力为学生提供更加优质、更加适宜的教育,保障学生选择高中阶段教育的权利,尊重学生选择接受高中阶段学校方式,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放弃中考。严禁限制学生或取消学生中考报名资格,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
三是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以及省辖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学籍管理费、捐资助学费等。